投资补助
补助内容丰富多样《激励机制》
环境及能源技术创新企业集聚特别补助金
补助对象:环境与能源产业中,研制生产具有技术革新效果之材料、产品、生产设备的研发设施和工厂
1)设备补助 补助金上限10亿日元 设备投资额的 7% 投资额20亿日元以上、新雇人数不少于20人且为新办企业时,设备投资额的12% 在市工业园区购买用地时,设备投资额的14% 建筑物,土地,设备的年租金(第一年度)的 1/2
2)雇佣补助 不设补助金的上限
・新常规雇佣 30万日元/人,研发人员 100万日元/人
・非全日制员工时 15万日元/人
企业落户促进补助金及市区临海部企业集聚特别补助金
1)设备补助 补助金上限10亿日元 设备投资额的 2% 在市区临海部新开或增开工厂及办公室(不包括重新利用公司已有房屋或土地时)设备投资额的5% 如为市内中小企业,设备投资额的3% 在市工业园区购买用地时,设备投资额的6% 建筑物,土地,设备的年租金(第一年度)的 1/2
2)雇佣补助 不设补助金的上限
・新常规雇佣 30万日元/人
・非全日制员工时 15万日元/人
写字楼入驻促进补助金

补助对象:在市内写字楼设立办公室的企业
(市外企业新设办公室或市内企业在现有办公室之外增设新办公室)

1)房租辅助 补助金上限1,500万日元 入驻后 3年期间内的计划雇佣人数超过100名时,补助1亿5千万日元。) 房屋年租金的(3年时间内)1/2
2)雇佣补助 不设补助金上限 (以补助对象入驻后3年期间内的新常规受雇者为对象) ※仅限各年度的新增雇员 ・新常规雇佣 30万日元/人,研究开发员100万日元/人 ・※ 非全日制员工时 15万日元/人
企业落户促进资金融资

融资内容:
①对象经费
用地费、工厂及事务所等的建设费(含机械设备)、 工业用水管线施工费、特殊高压电力施工费的自负部分
②还贷期
10年以内(含2年以内的还贷宽限期)
③融资额度
“对象经费”的80%以下、单家企业10亿日元以内。
④贷款利率:年1.45%(※可能发生变动)

● 该融资项目设有适用行业、适用条件等方面的限制
● 利用该融资项目,需要在开展事业之前提交事业计划书
●同时设有其他各种优惠制度,欢迎咨询。

上述北九州市的资助制度之外,还可以同时利用国家和福冈县的资助制度,获得丰厚的“三重”资助。

绿色亚洲国际战略综合特区

国家的综合特区制度利用援助政策
①规制及制度的特例措施(建厂方面的绿地规制特例等)
②税制上的援助措施(法人税的特别折旧/投资税额补助/所得扣除的选择)
③金融上的援助措施(利息补助制度:最高补助融资额的0.7%)
④财政上的援助措施(重点运用国家相关省厅的预算制度)

福冈县的绿色亚洲国际战略综合特区特例
1、补助金
通常:设备投资额(用地取得费用除外)×2%~3%
特区特例:上述补助比例(2%~3%)+ 5%=7%~8%的补助
2、不动产所得税的免征
通常:无减免
特区特例:免征

北九州市的绿色亚洲

国际战略综合特区特例
1、税制优惠措施
通常:固定资产税无减免
特区特例:免除3年的固定资产税
※利用各种援助政策需要满足规定条件。详细情况欢迎咨询。

投资补助